2024-12-31
2024年12月30日,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1周年”,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开展了“缅怀伟大领袖,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协会支部书记陈亮、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剑辉及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陈亮书记以《毛泽东的历史贡献及其军事才能》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精彩而深刻的党课。陈亮书记结合毛泽东不同时期的文章、著作及主要论断,从理论创新的结晶、思想路线的确立、军事才能展现、伟大精神的塑造等四...
2022-09-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2021-12-17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2022-09-14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2023-03-01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2022-03-16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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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1-21 16:00 为落实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发挥政府科技计划引导激励作用,加强有组织科研,加大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14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大会部署,按照《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锚定科技强省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围绕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战略部署来凝练生成和申报推荐科技计划项目,聚焦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领域加强科技研发,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开发和应用示范,加快产出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可申报的部分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安排,项目后续管理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七)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八)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九)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十)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十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推荐部门在推荐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专项等限额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认真落实《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十三)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各推荐主管部门应将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四)各推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高技能科研人员等群体参与项目研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大任”“挑大梁”,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十五)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除省科技厅网站外,申报单位也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数,请按照分配的限项数(见附件)推荐备选项目。 (二)除本次申报的14类项目外,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定向征集项目的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及时更新完善银行账户等单位信息,以便在项目立项后加快资助经费拨款等工作。 五、联系咨询方式 (一)区域发展项目、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高新处:0591-87912017农村处:0591-83517063 社发处:0591-87881503资统处:0591-87881125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0591-87810353 (三)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星火办:0591-87883049 (四)对外合作项目 合作处:0591-87882587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基础处:0591-87882899 (六)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政策法规处:0591-87882060、87305039 (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平台处:0591-87863003 (八)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科技服务处:0591-87271671 (九)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项目 农村处:0591-87881230 (十)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附件:1.2025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星火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度对外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6.2025年度引导性项目申报指南 7.2025年度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8.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2025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10.2025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11.2025年度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12.2025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13.2025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14.2025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闽科资〔2025〕1号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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