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质 量 管 理 协 会  
Fujian Province Qual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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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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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09 17:00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省工信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符合重点领域要求(属于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三)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四)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六)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向各设区市工信局(含平潭,下同)提出申请,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应真实填报信息数据,如发现存在申报数据造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设区市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按要求将推荐材料联合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省级审核上报。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研究提出《福建省2024年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设区市工信局务必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申报推荐责任,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二)报送时间要求。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填写《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企业申报材料(附件4的企业信息表和附件5的推进计划合并胶装,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企业佐证材料合并胶装,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于7月18日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连同正式行文报送(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刻录光盘报送)。

(三)明确投资范围。申报企业投资方向紧密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协作配套能力提升,聚焦先进适用设备投入、研发费用支出以及实验室、研发机构建设等方向投资,其中土地购置与厂房建设等费用不能计入。企业投资计划起算时间以工信部批复《实施方案》日期为准。

(四)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的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发明专利、研发经费占比、标准、研发机构等创新能力提升指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新产品实现收入等产业化指标、新技术、新产品参数指标等,请设区市工信局指导企业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陈奇0591-87846919

罗健贤0591-87844304

省财政厅企业处陈明汉0591-87097018

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福建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5.“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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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1-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7月4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