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质 量 管 理 协 会  
Fujian Province Qual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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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4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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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01 17:09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行业龙头企业是指在国内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起到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获得福建省工信厅、厦门市工商联评定的认定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详见附件1)。

2.申报主体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业龙头企业在本市举办工信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的产业或行业年会、峰会。

2.举办时间: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资金支持方式

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会议支出(场租费及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费)最高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资料(1式1份,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系统上下载填写打印后盖章上传原件扫描件);

(二)活动方案(内容包含举办背景、目的、规模、预计成效、议程和经费等情况)、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签到、总结报告(上传原件扫描版);

(三)场地租赁合同、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合同、实际支出的票据及银行支付凭证(上传原件扫描版);

(四)活动相关宣传及照片信息等佐证材料;

(五)行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佐证材料(上传原件扫描版);

(六)专项审计报告(上传原件扫描版)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2024年7月1日起,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https://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4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项目(第二批)”,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日—11月30日

五、申报辅导单位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电话:2896781、289678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8120773065、5116871-599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附件:1.省级认定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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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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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