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质 量 管 理 协 会  
Fujian Associ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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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2024年7月5日,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会长吴秋明、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一行前往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举行副会长单位授牌仪式。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郑瑞忠、履约管理部主任黄进航、副主任马永龙、质量专责郑崇健、党群部主任张铮林等有关领导共同参加了授牌仪式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吴秋明会长一行在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首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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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30 15:14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日前,第一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设立。据悉,本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总规模80亿元,在可用额度范围内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操作。在可用额度范围之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让利,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设立第一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应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如何申请?据了解,“金服云”平台“专精特新金融专区”开设了“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入口。纳入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可直接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

《通知》指出,合作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网络、风险防控和技术能力的优势,主动对接申请企业,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尽快对申请企业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发放贷款,并及时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统计数据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及共享。

贷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贷款支持的是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额度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据悉,在贴息标准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期的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据了解,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再由省工信厅、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汇总统计的各合作银行专项贷款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数据,在全部专项贷款投放结束后预拨各合作银行。一年贴息期满,由各合作银行汇总省内各地(不含计划单列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情况,统一向省工信厅申请,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