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2021-12-17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2022-09-14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2022-03-16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2023-12-08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023-03-01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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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9 15:34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百亿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联投资〔2022〕3 号)精神,经研究,开展2022年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福州注册登记工业企业,首破工业企业是指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2年报送的年度统计报表中营业收入数据第一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2年每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成本费用B103)(加盖企业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一式叁份。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8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自主向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8月30日前,联合财政部门行文(含企业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市工信局(叁份,含原件)。 3.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并将奖励资金安排情况及时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五、有关事项 1.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审核进度,及时申报并兑现奖励资金。 2.企业营业收入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申报企业名称与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附上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盖章的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3.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年度报表数据必须真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若发现信用承诺不实或虚报情况,则取消奖励和下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工信局联系人:林 晨,电话:0591-83213057 市财政局联系人:宋蔚珉,电话:0591-8711676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的通知.pdf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203年8月5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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