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2021-12-17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2022-09-14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2022-03-16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2023-12-08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023-03-01
2月15日下午,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市场部主任梁飞宏一行四人,赴副会长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下称厦航福州分公司)进行走访交流。 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及党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省质协领导一行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振扬、客运部总经理程振海、党总支书记傅国强、大客户中心经理吴锦栩、客户经理顾飞滔等同志展开座谈交流。双方就... |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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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04 16:42 各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市范围内,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 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是否涉黑待各县区汇总上报后由市工信局统一向市公安局核查。由于疫情原因,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2.申报企业必须先通过“福企网”申请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向属地县(市)区工信局报送申报材料。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限制条件”规定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没有实物产品支撑的纯软件企业也不予推荐;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传统轻工产品(含食品、工艺品、竹木制品等)、传统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不属于本次认定的先进制造业范畴。 3.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再加盖骑缝章。并于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将申报企业汇总表、申报企业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县(市)区工信局推荐文件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处。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工信局集中汇总上报(仅提交推荐文件、申报企业汇总表、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的电子版,企业的其他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企业处:余孔明、郑凌峰 ;电话:83258367; 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函中小〔2022〕76号)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上一篇厦门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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