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2022-09-14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2022-03-16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相关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共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贯彻落实闽质强省办[2018]13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强能力...
2022-09-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2021-12-29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1〕434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有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质量管理典型经验为2021年省级质量标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2月30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832941(科技处)、0591-87676912(机关纪委)附件:20...
2023-02-08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为有效推进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QC小组活动启用新标准),培养具有解决质量问题和指导评价等方面推进工作能力的骨干人才,不断壮大群众性质量管理和改进活动队伍,持续提高我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并能正确指导小组活动,会客观评价QC小组成果”的综合能力。应相关企业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
2022-08-16
省质协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2022年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及中质协支持指导下,团结带领广大会员企业,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活动主题 ... |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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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05 13:51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经济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及“五促一保一防一控”的支撑保障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龙岩学院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市级科技经费应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签订《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及项目实施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三)截至2022年8月1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除分项指南另有规定外,申报单位在研市级项目除青年人才项目和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外一般不得超过两项(含两项),高等院校以二级院(系)为单位、市属科研机构、医院以科室为单位计算在研项目数。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格,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五)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科特派后补助项目可放宽至65周岁)。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只能申请1个项目。 (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八)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除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外,2021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2.5%(纳入2021年度R&D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以统计局查询为准,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其他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库查询为准,无需另外提供佐证材料,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九)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十)项目优先支持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十一)已获市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十二)项目经费新建设、新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应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并且在项目验收时提供加入该平台并向社会开放的证明材料。 (十三)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原则上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月1日,林业类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7年1月1日。 (十四)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数占该类项目推荐总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 (十五)为满足今后实现完全的电子申报流程,申请单位需把项目组成员表经各成员签字后,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类项目所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中的相关申报指南)及《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已实现CA登录及电子签章功能,有条件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可以使用CA证书登录并在项目申报推荐完成后在系统里实现逐级电子签章。 二、申报流程 包含申报单位申报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两个环节。 (一)申报单位申报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8月1日(18:00),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申报单位申报流程为: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推荐部门。 申报用户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方式:1.登陆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lykjcx.cn)选择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信息系统进行申报;2.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zwfw.fujian.gov.cn)查找“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进行申报。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 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22年8月2日至8月12日(18:00),允许项目推荐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申报单位还可以在第一阶段推荐截止时间前(8月12日18:00)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为2022年8月12日至8月26日,只允许项目推荐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项目。 中央、省驻岩机构、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及医院等可自行组织推荐,其它单位(含企业、县属事业单位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包括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进行推荐; 各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并于9月9日前将推荐函、现场调研表、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寄送我局发展规划科,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推荐部门应查询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推荐项目的审慎性参考,对于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应在推荐函中进行说明。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业务科室
申报系统操作与管理咨询发展规划科 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0597-3220518 高 新 科:0597-3220531 成 果 科:0597-3220535 农 社 科:0597-3220923 科技开发与特派员服务中心:0597-3220219 来源: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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