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2023-12-08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024-07-06
2024年7月5日,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会长吴秋明、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一行前往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举行副会长单位授牌仪式。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郑瑞忠、履约管理部主任黄进航、副主任马永龙、质量专责郑崇健、党群部主任张铮林等有关领导共同参加了授牌仪式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吴秋明会长一行在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2021-12-17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2023-03-16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
2024-09-02
2024年8月30日,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书记陈亮、副秘书长温琳艳一行前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副会长单位授牌仪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总监岳嵩、外联部副主任兰辉、企业公共事务部专员潘超、谢霓裳以及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了授牌仪式并进行了交流座谈。座谈会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德时代)质量部总监岳嵩欢迎了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下称省质协)陈书记一行的... | 转发 |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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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29 15:57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5〕77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将联合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纲要》贯彻实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完成《纲要》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创新和成果共享,推进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创新试点和百城质量提升活动,发布年度县域城市质量状况报告,以“质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举办中国质量(南京)大会,宣传中国质量发展政策,推进国际质量交流合作。各地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出台和推广一批质量变革创新的新举措,发布一批区域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凝聚全社会建设质量强国合力。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总结提炼,发布一批质量管理案例成果。大力开展质量奖获奖成果交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公益推广、QC小组成果发表等活动,指导企业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鼓励平台企业强化质量治理,提升商户质量管理能力。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拓展质量管理数字化等应用新场景,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品、工程、服务重点领域提质量、树品牌,向上竞争,赢得优势。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推广应用活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开展“好房子”建设行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探索建立银发产品服务和企业认证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培训宣传,助力企业提升出口竞争力。宣传推广各地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为重点,加强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召回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活动,引导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五)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剑网2025”“昆仑—2025”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集中发布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鼓励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案例交流、质量管理大讲堂、质量品牌故事征文、QC小组等活动,提升各行业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普及宣传,组织全民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民用“三表”计量科普宣传活动、特医食品质量惠民科普基层行活动,围绕电梯安全、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服务认证开展相关宣传周活动,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坚持重心下移,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等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1.2025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5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学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5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5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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