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质 量 管 理 协 会  

Fujian Associ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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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64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2024年7月5日,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会长吴秋明、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温琳艳一行前往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举行副会长单位授牌仪式。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郑瑞忠、履约管理部主任黄进航、副主任马永龙、质量专责郑崇健、党群部主任张铮林等有关领导共同参加了授牌仪式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吴秋明会长一行在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关于对福建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1299家、第二批1623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福建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申请时间备...
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1号),为充分发挥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火炬创新券使用范围,助力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委拟对现有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新增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申请新增和调整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第一至八批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附件1);2.申...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各企事业单位QC小组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作为一项广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是引导相关单位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有效应用途径。结合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T/CAQ 10201-2020)版,为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深入学习应用该项标准,培养更多具有解决问题和指导评价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人才,并应相关单位的要求,福建省质协经研究决定2...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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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1-06 16:00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64号)等文件精神,建立福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按照《福州市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遴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第一批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有股权融资需求;同时符合下列“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我市制造业和信息化行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申报前3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
3.产权关系明晰,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
4.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处于省、市领先地位。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制定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和发展规划及融资资金规划和前序融资退出方式。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方面。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方面。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方面。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方面。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收总额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10%。拥有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拥有国内知名品牌。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24年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申报书。
2.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首页和末页、骑缝加盖企业鲜章)
(1)营业执照;
(2)经济效益与经营情况: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指标);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佐证,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银行到账凭证、实缴验资报告等(若有)。
(3)专业化:企业主导产品及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说明。
(4)精细化: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数字化赋能证明材料。
(5)特色化: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可由企业自证,加盖企业鲜章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证明材料),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情况介绍:①界定细分市场范围。②介绍细分市场规模。相关数据有出处,市场规模推导符合逻辑即可。③介绍本企业细分占有率情况;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情况(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以及销售收入相关佐证材料)。
(6)创新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材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认定文件、牌匾,自建研发机构证明材料);2023年、2024年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知识产权情况说明(列专利清单即可,可不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海外发明专利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若有);近三年入围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如“创客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若有)。
(7)产业链配套: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主导产品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佐证。
(8)主导产品所属领域: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说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9)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标准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
(10)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完整截图)
上述材料由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填报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缺漏,复印件是否加盖企业鲜章。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在前、证明材料在后顺序,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以蓝色封面一式三份(不含县区所需份数)胶装成册。
(二)电子材料
包含申报书(WORD版)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PDF版)2份文件,均命名为申报企业全称,由企业直接发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
三、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电子材料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24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属地要求为准。
四、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报并及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真实、合法,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公开组织企业申报,多方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介和申报解读,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报尽报、应报尽报。负责做好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齐备性以及企业信用情况的审核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截止日期前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企业材料一式三份)。
3.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可申请(填报附件1)纳入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
五、遴选程序
1.市工信局组建专精特新白名单评审小组,制定评审计分体系,对通过县区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意见,提出专精特新白企业建议名单。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安排现场核查。
2.市工信局形成并上报评审意见和建议名单,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纳入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并纳入福州市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有效期两年。
3.本白名单仅供福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使用,不作他用,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报。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录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福州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3.本通知受理处室: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6座616室
联系人:吴垚熹、叶逸梅,联系方式:0591—83258367,邮箱:2443149372@qq.com。
附件:1.福州市第一批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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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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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州市第一批专精特新白名单企业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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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